根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湖南省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湖南省桃江县拔英湾石煤矿(新增资源)采矿权评估报告》的有关结果公示如下:
评估机构:北京地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名称:湖南省桃江县拔英湾石煤矿(新增资源)采矿权评估报告
评估委托人:益阳市国土资源局。
评估对象:湖南省桃江县拔英湾石煤矿采矿权。
报告编号:地博评报字(2016)湘市县第1610号
评估目的:为委托人对湖南省桃江县拔英湾石煤矿采矿权实行有偿处置,提供在本报告中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桃江县拔英湾石煤矿采矿权”公平、合理、真实的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6年8月31日。
评估日期:2016年9月1日至10日。
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
评估基本参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6年8月31日,本项目评估确定“湖南省桃江县拔英湾石煤矿(新增资源)采矿权 ”保有资源储量(122b)1363.60万t;评估利用新增资源储量 1328.28万t;评估可采储量 1112.16万t;产品方案为石煤; 设计生产规模为 20.00 万 t/年;储量备用系数取值 1.0;计算服务年限 55.61年, 本次评估桉 5 年计算,已评估尚未动用资源储量1.48年,本次计算期为3.52年,动用可利用资源储量 84.08万 t,应分摊设计损失5.7万t,剩余利用资源储量为 1244.2万 t 尚未评估;石煤销售价格取值(不含增值 税)17.00 元/t;折现率取值 8%;采矿权权益系数取值4.2%,。
评估结果:本评估公司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规定的评估程序,选用合理的评估方法,经过评定估算,确定“湖南省桃江县拔英湾石煤矿”采矿权(评估计算年限为5年,但因上次已缴价款,尚剩余储量35.32万吨,服务年限为1.48年,因此本次计算年限为3.52年,拟动用的资源储量为84.08万吨)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7.88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柒万捌仟捌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需重新评估。
公示日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若有不同意见,可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寄益阳市国土资源局矿产储量开发科反馈。
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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