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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益阳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等四项制度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7-09-07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益阳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益阳市国土资源局政策解读制度》、《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益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建立网络舆情导控应急反应机制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

 

                   益阳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796


 

 

益阳市国土资源局

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准确、及时、一致,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政府信息,是指我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  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遵循“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发布政府信息依照国家或者省、市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第五条  政府信息涉及我局两个以上科室(单位)的,其中任何一个科室(单位)在公开该政府信息前,都应当与所涉及的其他科室(单位)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第六条  政府信息涉及两个以上科室(单位),不同科室(单位)之间对拟发布的政府信息内容存在不同意见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政府信息的内容属于其他科室(单位)权限范围的,应当按照有权科室(单位)的意见处理;

(二)不能依据权限对应政府信息内容的,应当由拟发布该信息的科室(单位)报请分管领导决定。

第七条  多个科室(单位)联合共同起草生成的需对外公布的政府信息,由组织起草生成该信息的部门负责向公众公开发布,其他部门不得对该信息进行发布。

第八条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要协调配合,统一思想、通力合作、积极配合,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准确、公开资料的全面、公开事件的及时。

第九条  当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或者上级机关信息公开过程中需要其他科室(单位)提供资料时,各有关科室(单位)应当“迅速、真实、全面”的将资料递送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或者上报上级机关,不得以除不可抗力外的任何理由拖延、阻挠、破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如果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延误造成不良影响,将依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

第十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现我局公开政府信息不一致的,可以向我局办公室反映。我局发现其他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准确或与自己掌握的政府信息不一致的,应及时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反映。

 


 

益阳市国土资源局政策解读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和政府规章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解读范围。出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市国土资源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进行解读。各科室(单位)自行出台的重要文件,也应通过相应载体进行解读。

第三条  解读形式。政策解读可通过科室(单位)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鼓励结合实际,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第四条  公开平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是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市国土资源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公开的第一平台。凡需进行解读的,其解读材料一律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以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其解读材料一般应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并同步在局网站上公开。

第五条  职责分工。局法规科牵头负责政策解读工作,局办公室负责解读专栏开设、解读内容更新、解读机制跟进与完善等工作,协调、督促各科室(单位)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各科室(单位)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负责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第六条  工作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科室(单位)负责解读。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科室(单位)在起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或以市国土资源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时,必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二)解读方案经所在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一并报送局法规科。

(三)局法规科根据规定和程序,及时将政策文件及解读方案呈送局领导审签。对需提请市委、市政府审议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需一并提请审议。

(四)解读方案经审定后,各科室(单位)将解读材料报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应于文件公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提交益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发布前须经市委办、市政府办审查。

第七条  队伍建设。各科室(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业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第八条  考核管理。将政策解读制度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目录,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同时,将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纳入科室(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严格进行考核奖惩。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国土资源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明确职责任务,抓好工作落实,根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全面推进“五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国土资源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征地拆迁、不动产统一登记、土地整治、地灾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按照规定及时公开决策前相关依据和决策后议定事项及相关文件。

(二)推进执行公开。国土资源重点工作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要以一定形式及时公开,并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措施。做好督查、检查、审计等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也要向社会公开,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

(三)推进管理公开。全面推行国土资源管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推行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按规定做好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结果公开工作。推进国土资源监管信息、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推进服务公开。把国土资源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起来,逐步将国土资源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全面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开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全面公开国土资源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并定期更新办事指南,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等,提交材料的名称、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提供咨询、投诉的电话、邮箱。

(五)推进结果公开。加大国家、省、市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及时主动公开国土资源政策、发展规划落实情况,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及落实等事项。建立健全国土资源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

着力推进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工作规划、行政许可、土地征收征用、资源配置、执法督察、地质灾害预报预警、行业标准和科技成果、监测统计数据、部门财政预决算等重点信息公开。按规定发布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领域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负责处置的地方国土资源部门是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

二、加强政策解读

(一)明确公文属性。行政机关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同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并经局办公室审查。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各科室的发文请示件没有明确的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局办公室可按规定予以退文。

(二)明确责任重点。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党委政府印发国土资源重大政策文件,国土资源部门作为“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进行权威解读。以市国土资源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由起草科室负责政策解读。多个科室联合起草生成的政策文件,由牵头科室负责解读,联合发文科室做好配合工作。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常务会议重要议题、政府重要政策措施等,重点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

(三)丰富解读形式。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发挥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的作用,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国土资源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国土资源政策法规,要通过新闻发布、政策吹风、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做好解读。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政策,特别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等,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及权威网站等做好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三、回应社会关切

(一)建立健全机制。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开展效果评估。重要国土资源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确保不失声、不缺位。

(二)做好研判处置。对收集到的舆情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对建设性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要对外公开。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研究解决的情况要对外公布。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调查处置情况要及时发布。对公众不了解情况、存在模糊认识的,要主动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发布信息进行引导和纠正。对虚假和不实信息,要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将涉嫌违法的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突出回应重点。每年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以及公众关切,明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要对照“五公开”要求,每年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和审查,对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注重加强对国土资源政务公开工作的数据统计、案例分析和趋势研判,加强国土资源政务公开专项研究,为推进相关工作提供依据和意见建议。按要求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强化平台建设

(一)加强门户网站平台建设。发挥国土资源部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建立健全门户网站日常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网站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与各级各部门网站之间协调联动,强化与市政府和地方主要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商业网站对接,提升网站的集群和扩散效应,形成传播合力,提升传播效果。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扩宽信息传播渠道,完善功能,健全制度,加强内容和技术保障。

(二)打造政务服务信息平台。构建基于互联网的政务服务平台,研究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实施方案,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推进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全部事项全流程动态监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便捷、公平可及的网上政务服务。

(三)推进国土资源数据开放平台。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关于印发促进国土资源大数据应用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72号)以及《湖南省地理空间数据管理办法》要求,实施国土资源数据目录和清单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建设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积极建成并运行维护好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共享公共平台,制定开发目录和数据采集标准。稳步推进国土资源数据共享开放,优先推动征地拆迁、不动产统一登记、土地整治、地灾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等国土资源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充分开发利用国土资源数据。

五、扩大公众参与

初步建立公众代表、专家、媒体、利益相关方等列席会议制度。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探索采取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在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等。

通过政务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国土资源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积极探索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公众参与的事项种类和方式,搭建政民互动平台,增进公众对国土资源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提高国土资源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

六、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及时完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起责任,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全局统筹谋划,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确定办公室分管领导主抓政务公开,每年专门听取一次以上的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协调推进,各业务部门具体承办,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撑及信息公开日常监测的长效机制。要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加强与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等的沟通协调,做好统筹指导。深入落实上级有关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文件精神,进一步理顺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政务公开制度,注重将政务公开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对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规定及时予以调整清理。健全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规定。建立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政务公开内容、流程、平台、时限等相关标准。制定门户网站发展指引,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

(三)抓好教育培训。按要求组织开展基层国土资源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将政务公开纳入新录用公务员培训内容,支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接受相关继续教育。

(四)加强考核监督。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有效、量化的政务公开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强化政务公开月度、季度和年度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范畴,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鼓励支持第三方机构对国土资源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独立公正的评估。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强化激励和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益阳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建立网络舆情导控应急反应机制的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局机关突发事件和网络热点事件舆论引导工作,建立舆情导控应急反应机制,积极接受舆论监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监控内容,落实舆情监控责任

1. 舆情监控的范围及重点。舆情监控的范围有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尤其是网络。舆情监控的重点内容是:国家、省级新闻媒体关于我市国土资源工作的负面报道、网上发帖、微博反映有关我市国土资源管理或系统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及其他违法违纪事件、市级新闻媒体关于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负面报道,特别要关注新闻媒体尤其是网络舆情动向。坚持全员参与,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发现舆情要立即逐级上报。

2. 明确舆情监控责任。舆情导控应急反应机制有五个环节:信息监控、事件调查、应急处置、综合协调、新闻发布。信息监控以信息中心为主,全局干部职工全员参与;事件调查、应急处置由舆情涉及的有关科室(单位)负责,纪检监察室、政策法规科配合;综合协调、新闻发布由局办公室负责。

二、细化导控流程,提高舆论引导效率

3. 强化舆论监测,严格执行“双向报送”制度。及时掌握舆情,是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和网络热点事件的关键。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和网络热点事件舆情预警机制,充分发挥舆情监控小组和技术平台的作用,第一时间发现舆情。由局办公室、信息中心及有关科室(单位)组成舆情跟踪协调组,不定期向局领导报送舆情,重点是网络舆情,及时报送与突发公共事件有关的信息。信息中心确定一名网络舆情信息员,专人每天在线收集网络舆情,重点关注网上发帖举报,发现重点信息及时向局办公室报告,局办公室会同有关科室(单位)初步核实情况后,根据信息级别、重要程度,分别向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汇报,并按照局领导的指示,迅速采取相应的应急管理措施。按照有关要求,突发事件发生后,必须在报告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特别重大突发事件1小时以内,重大突发事件2小时以内,一般突发事件及时)的同时,将相关情况及新闻报道口径经局主要领导审定后,报市委外宣办。

4. 及时研判舆情。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网络热点、敏感事件,由涉事科室(单位)分管局领导牵头,迅速召集局办公室、信息中心、有关科室(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举行舆情研判联席会议,研究制定舆情处置方案,对事件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已在全市、全省、全国范围内引起广泛关注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和网络热点事件,应与市委外宣办和市政府应急办及时沟通,联合研判。

5. 加强舆情处置,坚持“三同步、双处置”。根据舆情研判级别,成立相应层级舆情处置专班,启动突发事件和网络热点事件新闻应急方案,制定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方案。坚持突发事件舆情处置“三同步”原则,即事件应急与新闻应急同步部署,处置工作与对外发布口径同步研究,处置授权与发布授权同步安排,同时实行“双处置”,即一方面解决实际问题,另一方面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需市委外宣办协调处理的网上信息,由涉事科室(单位)起草书面报告,经局领导审定后,报市委外宣办协调指导落实。

6. 注重舆论引导。突发事件和网络热点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要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原则进行。涉事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突发事件舆论引导的第一责任人,局办公室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牵头负责做好突发事件和网络热点事件舆论引导的协调工作。需要组织网上舆论引导的,由涉事科室(单位)提供引导口径,在市委外宣办指导下,开展网上舆论引导工作。视情召开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会,有国家、省、市级新闻媒体参加的,需在市委外宣办的指导下进行。需市委外宣办统筹传统媒体、网络媒体进行舆论引导的,涉事科室(单位)先提交书面报告,经局领导审定后,报市委宣传部领导同意后落实。

三、强化监控手段,及时应急反应处理

7. 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针对大部分网民因为掌握信息不准确乱发议论的问题,充分发挥网络新闻发言人在促进舆情互动、澄清不实传言、满足网民知情权、引导网络舆论中的积极作用,由信息中心负责,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根据收集的舆情,按照局领导的批示,有关科室及时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形成“跟帖信息”,经局领导审定后,由专职网络舆情信息员及时跟帖引导,对形成舆论的基本事实、网民的各种评论进行评论和反评论,对舆论进行教育引导。在有关舆情不清楚的情况下,需要实地核实的,由相关科室会同纪检监察室、政策法规科组成事件调查组,赴舆情发生地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回应新闻监督。必要时,按照局领导的指示,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有关情况。

8. 建立网络舆情监控系统。结合国土资源领域的各种敏感词、关键环节,由信息中心组织技术力量,建立国土资源网络舆情监控系统,通过对热点问题和重点领域比较集中的网站信息,如网页、论坛等,进行24小时监控,随时下载最新的消息和意见。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追究

9. 成立领导小组及及工作专班。成立市国土资源局舆情导控应急反应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策法规科、信息中心的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法规科、征拆处、矿管科、地环科科、纪检监察室和监察支队、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10. 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既对主管或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也对主管或分管部门所发生的重大舆情、突发事件和网络热点事件应对处置负责。对于工作失职,网络舆情监测工作不到位、应对处置不力、舆论引导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11. 落实重大突发事件和网络热点事件舆论引导问责制。对舆情掌握不及时、应急反应处置不力、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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